第一百二十条[新增]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证人拒绝具结的后果的规定。《92年意见》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没有关于证人具结的规定,对具结的后果也没有涉及。本条对证人具结后果的规定,是对本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呼应。
【条文理解】
具结是证人对其如实陈述的保证,是促使证人如实作证的必要措施。根据本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具结是证人作证的必经程序,未经具结证人不得作证,是本解释的应有之意。由于证人具结的主要作用在于对证人的心理产生威慑,进而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证人拒绝具结的,意味着证人不对自己陈述的真实性进行保证,其实质上也是拒绝作证的一种表示。证人出席法庭审理,因其拒绝具结而导致其不能作证的,自然不能主张出庭作证的费用,有关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I
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对于人民法院因疏忽等原因准许未经具结的证人作证的,除证人属于本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证人证言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结算协议权利义务清理结算协议未载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建一局与晟科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价款支付时间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
工程竣工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款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
建设工程折价补偿协商折价评估鉴定折价支付工程款附录: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折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发包人...
工程签证瑕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鉴定现场勘测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巢湖市富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毫州市大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