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介绍付款方式风险防控

法律顾问 | 2023-07-27 | 0

三、付款方式

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条款中,常见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有按月付款、节点付款或二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这三种支付方式各具特色。

按月付款,是指承包人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产值比例,向发包人申请付款的方式。这种支付方式在施工总承包项目中也十分常见。对于承包商而言,是一种较为公平的方式,只要已完工程质量合格,就可以按月申请相应的款项,款项回笼时间固定,资金压力比较小。

节点付款,是指在进度计划的关键路径上设置一定数量的节点或里程碑,如±0.00、主体封顶、外架拆除等,以完成里程碑为依据,作为合同分段计划目标和付款的时间控制点。相较于按月付款,节点付款方式不能按工程的实际完成进度回收款项,支付时间不固定。

按月付款结合节点付款,是指以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度计量作为计算依据,并将当月的节点纳入计算体系,按月申请进度款的支付。在这种方式中,实际上以按月付款的方式为主,节点付款作为一种控制工期的手段存在。①

此外,还有季度付款、双月付款等付款方式,因付款周期较长,承包人的垫资压力较大。

风险提示

付款方式直接影响承包人的现金状况,其关键因素在于付款间隔时间与具体付款比例。若付款间隔时间长或者过程付款比例低,将导致承包人面临资金风险,具体表现为:

1.危害项目现金流。现金是项目的"血液"。若付款间隔时间长或者过程付款比例低,将导致项目资金短缺,影响项目的支付能力,甚至需要公司垫资。

2.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付款间隔时间长或者过程付款比例低,将会导致项目资金周转压力大,影响项目正常生产运营。若项目长期拖欠下游分包、分供商的款项,不仅会导致其履约能力下降或者停工,而且可能会引发诉讼风险。

3.应收账款比重上升。项目工程进度款的付款间隔时间长或者过程付款比例低,意味着已确认产值部分的未收款项将持续上升,导致承包人的应收账款的比重攀升,不仅影响承包人资金周转能力,而且一旦发包人资信出现问题,将导致大额工程款项难以收回。

化解措施

合同付款条件属于总承包合同的核心条款,条款的设置和履行是发、承包双方重点关注的内容。针对上述提及的风险,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1.合理约定付款条款。招投标时,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方式为节点付款且条件较差时,承包人应积极与发包人协商重新设置合理的付款方式,即尽量争取对己方有利的节点和对应的付款比例。例如,从承包人的角度考虑,尽可能划分多个里程碑,并且争取将付款集中在项目的前期,以便及时回收项目资金。在实践中,发包人对节点的规定往往较为严格,而且受限于市场地位,对于付款比例是否能够协商、协商的难度等问题,承包人几乎无话语权。但是,仍建议承包人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的前期以及合同履行中把握所有可能的机会,坚持"划分宜细不宜粗、前大后小"的基本原则与发包人就节点付款进行沟通,争取对自己有利的约定或对不合理的节点、比例作出调整。①

2.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加强对付款前提条件的把控,按照约定严格履行相应义务。发包人对于付款前提条件完成的审批较严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承包人往往无法获得相应的合同价款。因此,承包人应强化对付款条件的把控,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合同签订的前期,尽可能对节点付款约定事项进行细化和分解,对于节点项下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约定准确、完整,合同款项的支付条件也应当尽量明确;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逐步完成所有事项,并取得完成后对应的文件资料,作为向发包人申请付款的凭证。

3.强化沟通并注意留存资料。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书面沟通,并保留好相应的文件资料。承包项目通常工期长,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比较复杂,在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方未正确履约、不履行或拒绝履约的情形,极有可能影响到工程款的支付。因此,一旦出现此类情形,合同一方应及时通过书面函件的方式催促对方履约,以避免在未来产生纠纷时双方对于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存在分歧。在此期间还应当注意,对方履行不当造成己方损失的,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间和流程提出索赔申请,避免出现逾期失权的风险。

4.有效进行风险转移。承包人在分供商招标采购时,优先选择信誉好、资金实力雄厚的分供商签订合同,付款时间与付款比例同步作出约定,转移垫资风险,从而减轻公司资金压力。

相关依据

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2.《民法典》<span font-size:14px;text-wrap:wrap;background-color:#ffffff;"="">第807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如何确定电子送达生效时间/北京建筑律师

如何确定电子送达生效时间/北京建筑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精神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主动提供或者确认的电子地址进行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地址所在系统...

起诉反诉 2024-09-01
如何确认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意思表示/北京建筑律师

如何确认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意思表示/北京建筑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起诉反诉 2024-09-01
调解书直接送达的,基于调解书的特殊性,不适用留置送达/北京建筑律师

调解书直接送达的,基于调解书的特殊性,不适用留置送达/北京建筑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

起诉反诉 2024-08-31
对躲避、规避送达的处理/北京建筑律师

对躲避、规避送达的处理/北京建筑律师

对躲避、规避送达的处理关键词躲避、规避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精神八、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

法律顾问 2024-08-31
送达地址错误导致程序严重违法/北京建筑律师

送达地址错误导致程序严重违法/北京建筑律师

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住址或者约定送达地址为起诉状载明的住址情况下,一审法院按照与身份证上住址不符的地址邮寄诉讼文书,造成...

起诉反诉 2024-08-31
案由: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北京建筑律师曹敏,

案由: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北京建筑律师曹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 也可以概...

起诉反诉 2024-08-04
案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 (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3)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北京建筑律师曹敏

案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 (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3)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北京建筑律师曹敏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3)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地产开发 2024-08-04
《妨害清算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北京建筑律师曹敏

《妨害清算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北京建筑律师曹敏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

法律顾问 202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