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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再审 | 2023-05-26 | 0

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和特定的案外人认为生效的民事裁判文书或调解书确有错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案件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如果接受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应当作出裁定,提起再审。法律对申请再审规定了一系列的条件,申请再审符合这些条件的,才能启动再审审理。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一、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甲中的尔口、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因为第三人死亡或者终止发生权利义务承担时,相关承继人可以取得再审申请权;但是,当事人将裁判文书或调解书中的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不得再提出再审申请。

此外,司法解释纳入了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情形:(1)案外人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6个月内申请再审;(2)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没有满足这些条件,则不应通过再审程序来对案外人进行救济。例如,刘某因为劳务纠纷对某建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劳务费10万元。最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决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后马某以自己也与刘某一起和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该判决驳回刘某诉讼请求导致自己也无法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刘某和马某虽然一起签订劳务合同,但根据债的相对性,其并非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且法院驳回刘某诉讼请求的判决并不能在法律上直接阻断马某的权利,因此马某应该以另行起诉的方式来寻求救济,而非申请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小额诉讼的判决能否申请再审,理论界存在争议,现行司法解释肯定其可以作为申请再审的对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和对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比较特殊的是离婚案件。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当事人可以就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中确定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再审申请,如果符合再审条件,应当进行再审审理。然而,如果当事人就原离婚判决、调解书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申请再审,法院应当驳回再审申请,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三)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

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与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事由进行了统一处理,使二者完全一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再审申请人说明其逾期提供该证据的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可以依法对其训诫、罚款。下列情形可以视为理由成立:(1)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2)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3)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的。

而对于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上述事由,也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裁定再审。

根据司法解释,向法院申请再审以一次申请问题原则。因此,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再受理下列情形的再审申请:(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

(4)在上一次再审中撤回了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如果对前次再审裁判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寻求救济。

(四)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但对于因以下事由申请再审的,再审申请期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应情形之日起6个月:(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同理,前述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时限也应当相应缩减为: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当事人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大幅缩短了再审申请期间,一方面是吸收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与法治发达国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也再次体现全国人大适度限制再审,确保司法终局性的立法理念。

(五)申请再审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有错误,原则上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原审法院和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

(六)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申请书副本。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时,或有人身攻击等内容时,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再审申请人予以补正。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补充有关材料。为保证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将应诉通知书和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发送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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