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是将人、材、机物化后形成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长、环节多、耗资大、资质准人限制等特点,高度依赖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施工工艺标准规范性、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性、施工环境气候等因素。相较于勘察、设计环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具有多发性、多样性、普遍性、危害性大、多因性等特点。
因施工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有些在施工过程中即显现出来,发包人或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或者改建,或者承包人自检过程中发现后立即修理;有些质量问题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维修、返工、改建,并另行组织竣工验收:另有部分质量问题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前,工程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
导致施工质量问题既有施工人单一责任的情形,也有勘察、设计、监理等主体“多因一果”混合责任的情形。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常常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来,另可能由监理不到位、第三人侵权等导致。《建筑法》确立了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人对工程质量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3,规定了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义务。
施工过程是将人、材、机物化后形成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长、环节多、耗资大、资质准人限制等特点,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