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法律顾问专家律师曹敏/约定验收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约定无效。

施工合同 | 2023-12-05 | 0

约定验收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约定无效。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2条第4项规定,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应当制定标准。《标准化法》第2条第3款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当然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就分项工程验收标准的约定比国家强制性标准更低时,该约定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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