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权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滥用诉讼程序主要表现为没有诉权或诉权没有成就,而原告、控方采取规避法律或通过合同约定的方法违法取得诉权。
滥用诉淞程序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形:
一是缺乏提起刑事自诉或行政、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原告、控方采用“偷梁换柱”、虚拟事实的方法提起诉讼;
二是诉讼前置条件未成就,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原告抢先提起诉讼;
三是原告、控方规避管辖法律规定,将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和受案范围的案件当成诉讼案件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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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律师关于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程序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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