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用)北京房地产纠纷律师

起诉反诉 | 2023-08-09 | 0

xxxx 人民法院

( xxxx )….民 x ……号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你方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以……(写明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特此通知。

(院印)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后,通知申请人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用。2.本通知书只送达申请人,不送达其他当事人。

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原样式和说明中的相关条文替换为新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诚、罚款。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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