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
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又具有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可能;如果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境可能造成案件无法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限制其出境自由,并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以保障权利人的利益。
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依职权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债务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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