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何浩基诉建行华侨城支行、金坤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商事拍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声明不保证免责

保全执行 | 2023-05-03 | 0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何浩基诉建行华侨城支行、金坤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商事拍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声明不保证免责

拍卖法律关系中,拍卖人应当将自己明知或应知的拍卖标的的瑕疵告知买受人,委托人应当将自己明知或应知的瑕疵告知拍卖人,否则即应对瑕疵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能够通过"声明不保证"免除责任的瑕疵仅限于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且只能在拍卖人或委托人不可能知道指卖标的存在上述瑕疵的情况下方能免责。此外,拍卖法律关系中存在委托拍卖和拍卖合同关系两重法律关系,委托人因负有首要的告知义务,拍卖人因先行负责原则,两者均负有对买受人的损害承担瑕疵担保的责任。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何浩基诉建行华侨城支行、金坤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商事拍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声明不保证免责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何浩基诉建行华侨城支行、金坤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商事拍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声明不保证免责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何浩基诉建行华侨城支行、金坤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商事拍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声明不保证免责拍卖...

保全执行 202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