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对于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已办理预告登记房产的执行,后买受人不能以对涉案房产享有物权或者物权期待权为由 排除强制执行 -丰 x 与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余 xx 、余 x 以及 石河子市兴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具有排他效力,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现实登记权利人违背登记内容的要求擅自处分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该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
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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