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第三方受房产开发商之债权人指定购房,应根据合同性质等情形裁判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再审申请人冯某某与被申请人蒋某某、某置业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对于房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指定第三方与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购房款项抵顶金钱之债的,应当结合双方签约目的判定该购房合同的性质。在双方存在购买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认定双方存在真实的购房合同。若被执行的商品房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在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与第29条规定上产生竞合,人民法院在判定案外人(该第三方)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时,可以选择适用。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第三方受房产开发商之债权人指定购房,应根据合同性质等情形裁判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