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承包的有关规定
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9条和第16条的有关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与境外工程项目发包人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与境外工程项目发包人订立合同后,应当及时向中国驻该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接受中国驻该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在突发事件防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外派人员保护等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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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程律师曹敏/指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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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律师曹敏//北京建筑律师工程法律顾问提示: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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