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合同”必须是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背离。实践中,必须正确把握“实质性背离”与合同变更之间的关系。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白合同”签订之后,由于履行期限长、变化大,随着施工进度的深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工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补充、变更是正常和普遍的。如果“黑合同”的内容,与“白合同”不一致并未构成对“白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违反或者背离,属于合同变更,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上一篇
北京建筑律师“白合同”必须是中标合同,与是否备案无关。
下一篇
北京建筑律师双方当事人已经结算完毕,-方当事人如无证据证明结算协议或者结算行为存在胁迫等情形而要求依据司法解释关于“黑白合同”的规定,推翻结算协议,则有违诚信原则,不应予以支持。
“黑合同”必须是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背离。实践中,必须正确把握“实质性背离”与合同变更之间的关系。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