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 xxx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法官助理 xxx
【说明】
【应用】
2.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在原样式院印之下、书记员之上增加"法官助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民事裁定书申请人: xxx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本院经审查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