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价后的费用承担(-)由发包人承担
一般认为发包人应当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的准确、完整负责,如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与施工图描述不一激,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如安徽省高院(2020)皖民终661号案中,法院认为,《2013 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4.1条规定“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部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至项目被改变为止”;第9.4.2条规定“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第9.3 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因此,发包人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当是准确和全面的,在施工图纸与项目特征描述不—致时,承包人应当按照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施工,因发包人提供的清单项目特征与施工图描述不一致而造成的返工增加费用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二)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
如承包人有过错,如在招标时对明显不合理的部分未要求答疑,施工中对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的地方未与发包人书面交流确认等,则也可能承担责任。四川高院(2020)川民终371号案中,法院认为,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电梯部分项目特征对电梯的型号、规格、提升高度、技术参数描述不清或问题在招投标中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均者未作描,造成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清单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一审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理解不一致,同时项目特征描述的层数也与素考量,判决案涉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实际安装层数不—致”,案涉发承包双方就该并无不当。
重新组价后的费用承担(-)由发包人承担一般认为发包人应当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的准确、完整负责,如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