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事由申请再审的,除了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必须是生效裁判、仲裁裁决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法院再审 | 2023-10-15 | 0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事由申请再审的,除了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必须是生效裁判、仲裁裁决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原判决、裁定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和案件性质系依据上述法律文书作出的,如果该法律文书不涉及案件基本事实和案件性质的认定,则不构成该项再审事由;二是上述法律文书已经被依法撤销或变更,导致认定案件基本事实和案件性质的依据丧失。

第二,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事由申请再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应当适用特殊的申请再审期间起算点,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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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律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事由申请再审的,除了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必须是生效裁判、仲裁裁决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事由申请再审的,除了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必须是生效裁判、仲裁裁决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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