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
上一篇
北京建筑律师装饰装修水利电力道路公路纠纷不提供原始证据
下一篇
北京建筑律师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