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电信服务提 供者对免费 提供的增值 业务过期后 需要收费 时,应得到 用户的明确 使用承诺

法律顾问 | 2023-05-03 | 0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电信服务提 供者对免费 提供的增值 业务过期后 需要收费 时,应得到 用户的明确 使用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场交易行为应当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反对强买强卖行为。消费者有权知悉所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手机电信服务提供者为达到电信增值业务推广目的,事先确定免费体验期,用户可在该期间内免费体验增值服务。免费期过后,电信服务提供者对该增值业务进行收费时,应当得到用户明确的使用承诺,否则,电信服务提供者的强行扣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对所接受服务的知情权,违背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131.陈明、徐炎芳、陈洁诉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的单方解约系违约行为,应当举证证明"损失已实际产生"和"损失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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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