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人终止由谁承担其民事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98条的规定,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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