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按份共有的房产,怎么申请不动产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条的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对于几个人按份共有的房产进行不动产登记,有两种方式进行不动产登记:一种方式是由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申请;另一种方式是由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起申请。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当然,如果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则可依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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