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对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的计量;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同的精确度,允许不同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4.质量
对于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特定的衡量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通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毋庸讳言的,许多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地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