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董事会的核查义务及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一篇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禁止股东抽逃出资】北京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
下一篇
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未按期出资、出资不足或出资不实的责任】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董事会的核查义务及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