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施工合同 | 2024-06-12 | 0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勘察承包单位、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本条第1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体现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承包人的基本义务就是按质按期地进行工程建设,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发包人的基本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本条第2款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一项工程一般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建设工程合同通常包括工

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建设工程勘察,通常需要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设计合同,是指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建设工程设计,通常需要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并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设计一般涉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它们之间还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就完成建设工程的一定施工活动而达成的协议。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这里的建筑是指对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单位来完成。按照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其各自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通常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工程复杂、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涉及发包人的利益,而且更是关系到社会上不特定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甚至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因而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突出的国家干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也难免受到相应影响。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因而,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虽然可能是分别与不同单位签订的合同,但是基于勘察、设计、施工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不同作用和相互关系,它们的签订和履行在客观上仍具有一定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