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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诉讼请求数额(1-10%)收取律师费,具体协商处理;
2、旅差费另行计算;
3、现场勘查、咨询费协商处理;
4、一审、二审、再审、抗诉、执行等阶段费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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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1580106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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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111012010103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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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筑律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质量问题再审 |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北京建筑律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质量问题再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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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筑律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质量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问题是承发包双方共同关注的大问题。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及利益。审理工程纠纷案件 ,工程质量合格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质量合格发包人就得支付工程款,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就不能得到工程款。 【案例】原告:内蒙古xx工程承包人;被告:内蒙古自治区xx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董事长;
【基本案情】2016年,原被告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包施工被告开发的某小区。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合格,工程价款1200万元,工期180天。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发包方完全按着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合同的各项义务。由于原告承包人的施工力量出了问题 ,单方撤场了。后来起诉被告要求支付已经完成的工程的工程款800万元。
【代理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问题是承发包双方共同关注的大问题。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及利益。审理工程纠纷案件 ,工程质量合格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就不能得到工程款。原告不能提出证明涉案工程合格的证据 ,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一,二,再审法院都支持了本代理人的意见。原告不能提出证明涉案工程合格的证据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北京建筑律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质量问题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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